3月3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杨东霖主持召开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综合执法局关于《福山区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是擦亮城市形象、提升人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文明城市创建、提高群众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努力为群众营造更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会议要求,①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要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大合力,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完善治理措施,提高治理能力,建设宜居、绿色、智慧城市,不断提升城区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品位形象。②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纵深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和根治城市治理中的难题顽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环境的改善,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
会议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福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加强农村债务化解和“三资”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增强做好农村工作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合力推动农村债务化解和“三资”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编制福山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能否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行政决策程序化、规范化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化管理。
会议要求,一要树牢法治理念。要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工作,进一步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二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要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运行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阳光下运行。三要对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分析研判基础上,适时调整、科学管理,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年度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民情领域深化和拓展,为福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关闭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