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福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福政办发〔2025〕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福山园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5年4月11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政府网站公布了《福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将区委社会工作部、清洋街道承办的《福山区清洋街道党建引领村改社区工作》,区委社会工作部、福新街道承办的《福山区福新洋街道党建引领村改社区工作》调整出目录。
特此说明。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