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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编码: 3706110009 文件所属单位: 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机关: 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种类: 通知
发文字号: 烟福政办发〔2025〕14号 成文日期: ​2025-12-26
关键词: 重大行政决策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12-26 规范性文件标识 :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福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来源: 福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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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福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福政办发〔2025〕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福山园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5年4月11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政府网站公布了《福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将区委社会工作部、清洋街道承办的《福山区清洋街道党建引领村改社区工作》,区委社会工作部、福新街道承办的《福山区福新洋街道党建引领村改社区工作》调整出目录。

特此说明。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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