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小区乔木遮挡视线问题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于房前屋后栽种树木的规定: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使用,不得有妨碍他人采光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对此作了相关规定:1、建筑物无窗的外墙至乔木中心的最小距离为2m。2、有窗的建筑物外墙与乔木中心的最小间距为3m。3、建筑物外墙与灌木中心的最小间距为1.5m。4、2m高以下的围墙与乔木中心的最小间距为1m。我位于安德利花园B区的东打头的房子南侧、东侧、北侧三面的采光窗户均被高大乔木遮挡。第一,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有窗的建筑物外墙与乔木中心的最小间距为3m,安德利花园B区乔木紧邻建筑物外墙,没有三米间距,不符合要求;第二,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安德利花园B区的高大乔木已经妨碍消防车道。   我多次向安德利物业反映乔木遮挡视线问题,物业只是答复给修剪,但是治标不治本,乔木抽枝散叶很快,修剪几天过后就会新发,而且越修剪长势越旺,物业表示他们没办法处理此事,期盼相关领导给予关注和解决,谢谢
附件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WSMS202309261142 提交时间 2023-09-27 10:3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您位于安德利花园B区东打头的房子南侧、东侧、北侧三面的采光窗户均被高大乔木遮挡的问题,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安德利花园B区的物业了解情况并反馈您的诉求。经与物业多次沟通后,其表示,曾有10号楼东单元的一位业主于一个月前向物业反映过该问题。物业当时曾向其说明,公共区域的绿植是随园区整体交付的,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此外,因当前时节移植树木成活率低,物业将于明年植树节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将对该绿植进行移植。双方当时就该问题已达成了一致。随后,金埠街社区工作人员在并不知晓诉求人的具体住址的情况下,暂只对安德利花园B区10号楼东打头的绿植种植、生长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经查看,在安德利花园B区10号楼东侧确有茂密树木,但因10号楼东侧的树木是位于卫生间小窗的位置,因考虑到卫生间的私密性,部分业主选择将窗贴贴于窗户上。另外,北侧的二楼只能看到北侧树木的树干且北侧并不朝阳,且南侧的树木是在一楼南向的小院之外栽种的,诉求人家中的采光可以得到保证。现经社区工作人员与物业多次沟通、协调,物业表示,现已安排人员对南向的树木进行修剪,以保证诉求人家中采光充足。此外,针对您反映的乔木高大妨碍消防车道的问题,社区工作人员在实地查看时并未发现消防通道被妨碍,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畅通。现因地址、电话不详,无法了解到您家中采光的具体情况,您也可以到安德利花园B区的物业及金埠街社区详细说明问题,我们也将尽最大努力为您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宁海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6日
答复机构   牟平区宁海  答复时间   2023-10-07 15:02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