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福山区召开“福在福山 悦享桑榆”主题新闻发布会。福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炜介绍福山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情况。福山区民政局福利服务科副科长张烽菊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福山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上级部署,聚焦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完善设施体系,推动全区养老服务稳步提质增效。
目前,福山区共有养老机构6家(公建民营1家、民办5家),启用床位2743张,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5处、农村幸福院51处、爱心食堂9处,养老服务阵地日趋完善。同步优化提升服务载体,2025年以来新备案养老机构1处、打造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处、规范化提升镇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处、建成社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站点3处,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优质服务。
创新探索“养老+慈善+社会组织”助餐模式,9处爱心食堂为高龄困难老人提供优惠营养午餐,惠及老人5万余人次;常态化开展“爱心助浴”活动,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洗浴服务,累计服务5000余人次,有效破解“就餐难、洗浴难”。
稳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成家庭养老床位500张,为678名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超2万人次。
为破解“养老缺医疗、医疗缺老人”的结构性矛盾,依托清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区位与医疗优势,联合多部门推进其向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转型,探索出盘活闲置资源、补齐养老短板的“两院一体”福山路径。目前,中心一期完成50张养老床位改造,已入住老人62名;二期计划再增50张床位。
扎实开展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服务,为他们分级分类提供膳食供应、生活照料、健康关怀等支持,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累计服务5000余人次,有效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风险。
福山区民政局积极履行老龄工作牵头职责,围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持续开展敬老月、老年文化体育等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同时,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问答口径
问题一:刚刚报告中,提到了我们正在开展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活动,可以具体介绍一下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是国家为减轻失能老年人照护负担、同时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而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
简单来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时,可以使用政府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按比例抵扣费用,自己只需支付剩余部分。
电子消费券可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以及机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包括长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喘息”服务等机构养老服务,以及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康复护理等居家上门养老服务。
问题二:请问养老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能否详细说明一下
补贴标准方面,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包括:
1.长期入住养老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消费券: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
2.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券: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
两种消费券二选一,不能兼领兼得。
问题三:请问养老消费补贴的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可申请养老服务消费补贴:①年满60周岁;②居住地在烟台市福山区;③经专业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④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烟台市区域内。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老年人不能申请,避免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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