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创业补贴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25】6号)。
二、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在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注册地在烟台市且所创办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注:1、变更法人或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注册为分公司、营业部、派出机构、分支机构、加盟项目直营店的;注册登记为单位负责人的。以上类型不列入申请范围。
三、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在山东省首次从事个体经营、注册地在烟台市且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交:
1.创业者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小微企业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企业利润表、企业资产负债表并加盖公章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经营明细台账;
3.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企业提供)、法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帐户(个体工商户提供)。
五、哪些人员属于返乡农民工?
答:返乡农民工是指本区农村户籍(或身份证住址在乡镇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县务工6个月以上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目前正在户籍所在县范围内创业的人员。
六、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流程
创业人员申请→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受理初审→区人社部门审核→财政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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