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

日期: 2025-09-22 10:08      来源: 福山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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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在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注册地在烟台市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25】6号)。

二、政策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三、补贴标准

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

对在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注册地在烟台市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五、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财务报表和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体工商户也可提供经营明细台账)(加盖公章);

4、小微企业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负责人社保卡的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福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公示;

(四)根据所提供银行账户发放补贴;

(五)申报材料整理存档。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办理地点(方式)

1、创业者福山区户籍的,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领。创业者福山区外户籍的,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申领。2、网上申报:“山东政务服务网”。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站通知

十、咨询电话

业务科室: 创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 69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