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

日期: 2025-06-23 来源:福山区公安局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对“九小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

(十)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其他信息,共分为3大类,内容涵盖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

(一)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财政信息,主要公开机构信息,公安法规、规范性文件发布及解读,以及涉及公安部门的其他方面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包括“‘放管服改革”“公共监管信息,主要公开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信息,各类公开信息均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逐一细化,分栏设置。

(三)其他信息。其他信息主要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信用信息双公示等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福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tfushan.gov.cn/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1)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注意事项:1.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网上申请时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的照片;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现行使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照片,限制文件大小在10MB以内。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2.填写申请内容一栏,应包含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当面提交

本机关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福山区永安街51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463558

电子邮箱:fsqgaj3558@yt.shandong.com

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福山区永安街51号,福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535-6463558,邮政编码:265500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福山区永安街51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5-6463558

联系邮箱:fsqgaj3558@yt.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福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福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本机关作出的不予公开答复有异议,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23

传真:0535-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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