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数据库_福山区 >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11370611004264003A/2025-04088 主题分类: 卫生,医药管理
发文机关编码: 3706110009 文件所属单位: 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机关: 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种类: 通知
发文字号: 烟福政办字〔2025〕14号 成文日期: ​2025-06-17
关键词: 中医药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6-19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无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福山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浏览量: 来源: 福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福山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烟福政办字〔2025〕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福山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烟台市福山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细则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全区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引领,加大政府、社会对中医药投入,在发展中创新中医药体制机制,统筹各方力量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建设中医药强区。到2025年,全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的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医药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中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文化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优化中医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区范围内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质量中医医疗服务需求。

2.建设任务。一是依托现有资源,争创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强化设备配备,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二是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一处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医院。三是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国医堂)内涵建设,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提升中医馆(国医堂)服务能力。2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3.配套措施。一是各单位(部门)要履行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需求,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加强基本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设备。二是各单位(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中医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适合中医特点医保支付倾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二)加强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推进治未病服务体系和中医康复医疗体系建设。总结探索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理念融入健康维护和疾病防治全过程的方式,形成可推广的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

2.建设任务。一是探索相关政策机制,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全区10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治未病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区域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二是持续开展脊柱侧弯和肥胖中医药干预工作,探索形成较为完善的儿童青少年肥胖、脊柱侧弯防控组织管理模式,加强妇幼健康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三是中医类医院持续加强康复科室建设,发挥康复科作为市级县域优势专科特色,推进康复科建设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3.配套措施。积极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探索发挥中医治未病和康复作用的政策措施。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三)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各类机构提供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预防保健、综合施治、老年康复、安宁疗护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2.建设任务。一是注重规范老年健康领域中医药干预方案,进一步拓展丰富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临床、康复、慢性病管理、科学研究、健康管理能力。二是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三是规范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25年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5%。

3.配套措施。将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纳入健康服务或养老服务相关规划,加大对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的支持力度。在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岗位管理、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灵活的政策支持。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等负责。

(四)加强中医药数字便民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通过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提升中医医疗机构的诊治水平,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2.建设任务。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拓展远程医疗、移动医疗等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扫码结算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3.配套措施。各中医类医院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加大保障力度。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

三、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

完善中西医协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制度,把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提升中西医协同攻关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

(一)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新建设

1.建设目标。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四有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水平。

2.建设任务。提高区内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西医结合临床服务能力和水平。

3.配套措施。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建设

1.建设目标。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推进诊疗模式改革创新,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促进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提高部分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疗效。

2.建设任务。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研究推广诊疗规范、疗效明显、可复制推广的中西医联合诊疗模式。

3.配套措施。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围绕解决重大疑难疾病治疗难点,鼓励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整合资源、协同攻关,开展中西医协作。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

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项目和中医药科技创新现代化,探索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中医药科技项目研究,提升传承创新项目科技含量,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1.建设目标。支持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科学阐释中医药机理,提升疑难杂症和重大疾病临床疗效。

2.建设任务。一是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杂症和重大疾病临床方案优化研究、中医药疗效与作用机理研究、临床循证研究及评价研究,推广应用中医优势病种和诊疗方案。二是积极组织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联合基金项目、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和省局共建科技项目,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和水平,助推临床精准诊疗。三是鼓励研发临床疗效好、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中药新药和院内制剂。

3.配套措施。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多领域、多学科联合攻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机制。项目单位要加强科研投入和人才培养,完善激励机制,推动产学研医政融合发展。

4.部门分工。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五、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夯实中医药发展人才基础。

(一)高层次人才培养

1.建设目标。培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医药团队,搭建高层次人才梯队。

2.建设任务。一是注重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遴选优秀中医药人才参选省、市名中医(药)专家和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二是实施中医药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选拔中医临床、西医学习中医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参加省市中医药优秀人才研修班。三是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强化培育省、市基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

3.配套措施。加强政策配套衔接,在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评选表彰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做好项目日常管理,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二)基层人才培养

1.建设目标。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素质,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更好满足群众便捷享受优质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2.建设任务。一是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为中医馆培训骨干人才。二是实施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积极争创省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创建3个市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三是依托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进基层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全覆盖,到2025年底,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9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3.配套措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过程管理,相关单位完善培养使用、待遇保障等政策,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确保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三)人才平台建设

1.建设目标。推进中医药学科梯次发展,搭建高水平人才培养平台。

2.建设任务。加强市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内涵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省名老中医药专家、老药工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3.配套措施。加强政策保障,完善配套措施。项目单位落实团队、场地、设施等软硬件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评估和报告。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六、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

利用中药材种植养殖新技术,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提高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产品质量。

1.建设目标。中药材生产布局突出道地特色,中药材生产创新适用技术实现有效转化和示范推广,探索打造道地药材生产基地。

2.建设任务。利用区内优质土壤资源,引导中医药种植企业与合作社开展深度合作,整合资源,规划种植品种和规模,探索建立集中草药种植、加工、流通、服务“四位一体”的中医药全产业链。在全区推广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建设省级中医药生态种植养殖基地。

3.配套措施。推广使用全国道地药材目录,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加强规范化种植和养殖。强化道地药材资源保护和生产管理,在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协同推进中药材质量提升。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七、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大力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实现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中医药文化建设

1.建设目标。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打造中医药文化精品,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进一步丰富,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大幅度提升。

2.建设任务。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争创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支持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程,扩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建设范围,引导青少年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

3.配套措施。把中医药文化工作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总体框架,加强全区中医药文化资源和中医特色疗法的挖掘整理,探索创新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体局等负责。

(二)发展中医药文化康养旅游

1.建设目标。积极推进“中医药+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创建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中医药特色文旅康养小镇,推出中医药康养旅游打卡地。

2.建设任务。积极推动中医药文化资源和休闲养生旅游有机结合,鼓励建设中医药特色小镇和中医药康养旅游网红打卡地,积极打造中医药康养旅游线路,探索开设中医药康养旅游“沉浸式”“交互式”主题线路、场馆和特色项目。

3.配套措施。卫健和文旅部门共同推进“中医药+文旅康养”深度融合,争创山东省文旅康养强县和省级中医药特色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负责。

八、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

支持中医药产学研用开放发展,扩大中医药国际影响力。通过中医药国际合作,推动中医药传播、应用与发展。

1.建设目标。中医药企业和机构参与中医药各领域国际合作,国际平台更加多样,机制更加灵活,中医药海外认可度和接受度进一步提升。

2.建设任务。鼓励社会力量、中医药企业和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让中医药走向海外。

3.配套措施。指导和鼓励中医药企业和机构,中医药传承创新联盟利用各类展会、论坛、峰会等平台,对外推介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

4.部门分工。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等负责。

九、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按照《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守正创新,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为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探索途径,积累经验。

1.建设目标。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1+3”方案,在服务模式、服务体系、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示范经验,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2.建设任务。落实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在中医药管理体制、服务体系、服务模式、评价体系、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弘扬等方面,传承创新,深化改革,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指导,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定期开展评估。要将示范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健全机制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措施,提供政策保障。

4.部门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实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动落实工作。要将重大工程实施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落地落实。各项目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精准实施项目落实落地。

(二)做好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完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优先保障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依法依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内控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强化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监测评估。开展重大工程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强化全周期监测,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四)注重宣传解读。加强中医药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特别是重大工程实施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及时总结提炼中医药实践中涌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强典型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医药的认可度,提高中医药的使用率,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推进重大工程实施的良好氛围。

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
您可以通过查看政策解读材料进一步了解政策内容,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解读材料下方的政策咨询电话,或拨打区民生服务热线:0535-12345进行咨询,您也可以点击“我要问”提交线上咨询申请。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