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展壮大我区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集群,经区政府同意,由烟台泓福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牵头发起设立新质生产力创业投资基金,按照“公平公开、综合评价、优中择优”的原则,遴选基金管理机构。
一、遴选方式
通过福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二、基金核心要素
(一)基金定位
推动福山区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支持引进链主型、基地型产业项目,全力构建更有竞争力的产业垂直生态。
(二)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三)注册地。
烟台市福山区。
(四)基金规模。
本基金总规模10亿元,首期实缴规模3亿元,福山区国有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基金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
(五)存续期限。
存续期不超过10年(含投资期、退出期和延长期),存续期满如需延长存续期,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六)投资方向。
本基金重点投向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方向且具备发展潜力的产业等领域。
(七)投资方式。
直投模式。
(八)投资标的。
1.愿意来福山区投资建厂的区外企业;
2.注册在福山区的企业;
3.在福山区有控股子公司的区外企业。
(九)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标准:
1. 投资期内,基金管理费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年;
2. 退出期内,基金管理费不超过实际投资且未退出原始投资本金的0.8%/年;
3. 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三、遴选条件
(一)合格运营资质。在我国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具备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未被中基协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
(二)管理团队稳定。至少有 3 名具备 3 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近3年未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等。基金管理机构能够派驻团队常驻办公,实施本地化服务。
(三)具有相应的管理经验。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经验5年以上,在管基金涵盖2个以上投资方向,且管理机构及核心成员(关键人士等高级管理人员)累计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管理的基金累计已投资相关产业项目不少于2个或在相关产业领域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专职管理本基金的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应参与过1次以上(含)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运作实践。
(四)具有良好的历史业绩。管理机构及核心成员具有较好的历史业绩,具备 1个以上股权投资成功IPO案例。
(五)具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和较强的产业导入能力。申请时需提供符合福山区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领域的储备项目资源不少于 3 个,具备导入福山区条件的优先。
(六)具有较强的投后管理能力。能够督促和规范基金管理,并能为被投资企业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相应的资源等增值服务。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开发布相关征集文件,申请机构可自助下载,并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申报。
(二)材料初审。对申报的材料,从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机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专家评审。基金管理人的遴选需经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由烟台泓福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牵头聘请。评审专家须签订廉洁和保密承诺书。专家评审主要侧重于历史业绩、管理能力、项目储备、团队实力、出资比例和基金运营费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根据招募评分细则进行标准评分,第二部分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总得分前三名拟为基金管理人候选人。申报人不足3家的,经专家评审后认定申报人符合本方案遴选条件的,得分高者也可拟定为基金管理人候选人。
(四)集中审议。福山区创业投资基金工作机制召开会议,听取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基本情况及评分情况介绍,审议并投票确定基金管理人推荐人选。
(五)尽职调查。对拟中选方开展尽调,重点核实申报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并对其他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调查。尽调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重大弄虚作假的,直接终止合作。
(六)结果公示。在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通过综合评审和尽职调查的基金管理机构,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基金管理机构。
(七)谈判磋商。组织入选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基金设立谈判,磋商确定基金协议的核心条款,并签订合作协议。
(八)终止申报或合作资格。若在遴选基金管理人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有权取消基金管理人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合作资格:
1.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
2.基金管理人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未按约定程序和时间完成设立手续的;
4.出现非法募集情形;
5.未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
6.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未按规定主动上报且及时止损、管控风险的;
7.合作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8.其他约定的事项。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期限。福山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截至2025年6月20日24:00,逾期申报无效。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主体。基金管理机构。
(三)申报方式。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所附申请报告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扫描版电子材料1份)。纸质材料邮寄至烟台泓福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881号404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gxqhfct@163.com, 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
(四)联系方式:17862818111
(五)投诉电话:烟台市福山区国有资产运营保障中心 0535-6356880
附件1:福山区新质生产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docx
附件2:福山区新质生产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募评分细则.docx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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