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镇街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区委农办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再加力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起草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与中央和省委、市委“ 1 号文件”相衔接,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二是坚持与全区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以及各领域工作规划有机对接,确保任务目标、进度计划等相一致;三是坚持结合我区“三农”工作和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充分考虑现实所需,体现福山特色。文稿起草完成后, 已对各部门、镇街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 8 个部分,32 条措施组成。
第一部分,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共 6条措施,主要为:夯实粮食稳产保供基础,强化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严守耕地质量保护红线,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健全防灾减灾预警体系,构建农业生产支持保护体系。
第二部分,全面提升乡村振兴样板片区建设水平。共 3 条措施,主要为:强化规划引领,聚力样板片区打造,完善片区建设运行机制。
第三部分,健全完善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共 3 条措施,主要为:织密防返贫动态监测网,拓宽农民多元增收渠道,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第四部分,加力推动乡村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共 5 条措施,主要为:壮大特色产业集群优势,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全面提升福山农产品竞争力,实施数字农业突破行动,深入推进
农业绿色发展。
第五部分,加速推动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共 4 条措施,主要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第六部分,加快推动乡村治理提效赋能。共 4 条措施,主要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第七部分,着力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共 3 条措施,主要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创新,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健全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第八部分,全力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共 4 条措施,主要为: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健全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机制,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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