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2025-12-24 承办单位:
发布机构: 福山区交通局 发布日期: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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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在大旺路富丽新城小区门口位置安装减速带”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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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旺路富丽新城小区门口位置安装减速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实地调研,该路段作为主干道,日均车流量较大是各类车辆通行的必经之路。考虑到减速带会降低主干道通行效率并产生噪音污染,经综合评估决定不安装减速带。为确保交通安全,我局将采取以下优化方案:在该处路段增设注意行人减速慢行警示牌、施划醒目标线、安装太阳能爆闪灯等安全设施,同时加强日常巡查,通过软性管理方式提升道路安全水平,既保障通行效率又确保行人安全。

 

 

烟台市福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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