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世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关部门对托管机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监管并形成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关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结合我区实际,在前期托管机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并推动形成有效机制。
2025年4月,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所从卡实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检查、做好应急处置方面做好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督促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8号公布),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各自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参照《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并公示;(三)食品加工操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四)是否采购、贮存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料;(五)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六)查看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七)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八)按规定留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建立健全留样记录。三是做好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疑似学生食源性疾病事件,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同时做好原因排查、舆情处置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检查辖区校外托管机构130家,共发现加工间地面有水渍、洗菜池与洗肉池混用、菜板老旧等问题隐患7项,均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