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2025-11-06 承办单位: 福山区人社局
发布机构: 福山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5-11-06
会议编号: 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编号: 第114100号

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00号“关于强化双招双引战略,优化福山人才发展机制,擦亮福山品牌形象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      来源: 福山区人社局

字号:

陈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双招双引战略优化福山人才发展机制擦亮福山品牌形象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福山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围绕“人才强卫”目标,积极推进卫生领域职称评审工作创新取得一定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评审标准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卫人才字〔20233号),贯彻落实多元化的职称评审标准,针对不同专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差异化标准,让各类卫生专业人才在公平合理的评价体系中获得职业发展的机会。例如,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单独制定评价标准,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健康教育和科普、循证决策、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二)优化岗位设置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号),结合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需求,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比例,高级岗位比例均增至20%以上,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岗位比例达到30%,初中级岗位比例按需设置,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职称晋升压力,稳定了人才队伍。

(三)畅通晋升渠道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卫人才字〔2021〕3号),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为基层卫生人才开辟单独的职称晋升通道。设立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紧密围绕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评价人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基层。

二、提案难点及下步打算

经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目前,烟台市有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市奇山医院、烟台市口腔医院等3家三级医院列入职称制度“双自主”改革试点,区级医疗机构不符合试点申请条件,暂不能实行“双自主”改革。

下一步,如若上级有新的改革试点工作,我局将联合卫健局积极探索并争取,同时将进一步向上级部门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18日       


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