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于海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所提的建议极具建设性,对加强我区垃圾分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后续的工作部署与执行过程中,定会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这些建议,全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迈向新高度。
一、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福山区自2018年6月率先启动垃圾分类市场化智慧化试点(5家单位入选国家级示范案例,烟台唯一),2020年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获全国典型案例。至2021年,实现建成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小区覆盖率达51.2%。此后持续升级:2022年改造25座分类亭并打造2个市级示范小区;2023年升级58个示范小区,并成功创建1个省级示范社区(万科社区)。2024-2025年,着力构建并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体系,规范运行管理,促进居民习惯养成,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深入发展。
二、下步打算。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烟台市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和《烟台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有关要求,一是建设可回收物体系,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区级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正积极对接相关企业,研究两网融合合作运营模式方案,力求下半年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加快推进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规范有害垃圾日常转运和处理,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正在有序施工;其次,优化收运模式,制定公交化收运线路,实行定时定点收运;严格执行有害垃圾处置流程,规范填写处置联单;同时,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每半年与环保局开展联合检查。三是加强体制机制联动建设,依托属地管理,密切配合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横向配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四是发挥党组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党员“双报到”等活动相结合。五是持续加大宣传广度,多方位向广大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进窗口等宣传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并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