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2025-11-05 承办单位: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机构: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5-11-05
会议编号: 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编号: 第114043号

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43号“关于老旧水电自管小区水电并入统一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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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义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水电自管小区水电并入统一管理的建议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自管自来水的问题,近几年,城区供水企业一直在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改造农机局家属楼、富丽新城A区、华侨新村、优钢家属楼、祥和苑门市、工商局西山宿舍、计委宿舍楼、市政综合楼、阀门厂家属楼、三联小区6#楼等10个小区,改造1000余户。根据烟城〔200936号文,一户一表每户改造费用为1185元,其中用水户出资额为350元,其余工程费用由政府和供水企业按照6:4比例承担。

由于历史、政策等因素制约,目前依然存在老旧小区供水未纳入统一管理等情况,下步我局将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研究相关措施,逐步推进自管老旧小区纳入供水企业统一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下步,我局将及时关注民生问题,联合供水企业认真做好供水服务保障工作,为群众创造满意、舒适的居住环境。


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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