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2025-11-05 承办单位: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机构: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5-11-05
会议编号: 区第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编号: 第114015号

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15号“关于开放地摊经济应对经济下行”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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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高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地摊经济应对经济下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深刻洞察了当前经济形势下的民生需求,提出的建议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充分体现了您对民生福祉的高度关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我们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为响应提案建议,切实发挥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兼顾市容秩序规范有序,我部门采取以下规范管理措施:

一、合理规划,设立便民疏导点

在城区范围内确定了11个疏导点(便民摊点群),包括芝阳山路疏导点、东北关疏导点、天府夜市摊点群、连福街疏导点、民阜路疏导点等,由社区或第三方机构统一规范管理,允许摊贩在划定的区域和时间内进行经营,为老农或商贩提供相对固定的摊位,便于集中管理和提升居民消费体验。

二、适时调整,设置各类临时摊点

一是为解决市民买早餐的问题,我局在城区范围设立了潮汐早餐摊点,由各中队按事先调研划定的经营路段或者点位引导摊主设立早餐摊点,务必保证8:30之前收摊完毕;二是以维护市容,服务于农为出发点,在不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于56月份在各疏导点出入口、市场周边路段设置大樱桃临时售卖点;三是为方便市民群众采购春联等新年用品,春节期间在城里街路段设置了春联销售摊点,安排执法人员规范管理,不仅营造春节氛围还增加了摊主收入。

三、顺应民意,适当开放外摆政策

一是针对祭祀用品摆放进行合理放宽政策,允许祭祀用品店店主在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重要祭祀节日期间在台阶上摆放售卖的祭祀用品,并引导商户合规经营,保障外摆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允许沿街商家在门前台阶整齐摆放物品,允许商家一年内在店庆、开业期间申请拱门(不得超过两天)进行宣传,为商户创造更宽松、友好的经营环境。

  四、柔性执法,建立劝导为主的文明执法机制

我局现推行“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新模式,各片区执法人员与公益岗工作人员靠前服务,坚持将服务理念融入日常,引导摊贩到附近的疏导点、摊点群进行经营,实现“在服务中规范管理,在执法中惠及服务”,提振地摊经济,让城市更有“烟火气”,执法更有“人情味”。

    下步,我局将践行“为民管城”文明实践理念,实现从刚性管理到暖心服务的转变,通过人性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平衡城市管理与地摊经济发展关系。日后将积极走访、听取民意,制定更合理的地摊经济”发展方案,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推动“地摊经济”有序发展,让城市治理既有秩序尺度,更有文明温度

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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