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便民托育服务网络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因时因势调整优化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为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7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
我区开展托育服务机构共30家,清洋街道15家,福新街 道11家,臧家庄镇2家,回里镇和门楼镇各1家。30家托育机构中,17家为独立托育机构,13家为幼儿园延伸举办托育机构,19家机构已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系统中备案;正在经营的托育机构,现有托位数1754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位数3.88个,托育机构备案率65.5%。圣婴托育获评2022 年市级示范托育机构。贝比恩托育和福苗幼儿园正在申报2023 年度市级示范托育机构。
鼓励和支持已满足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兴办托育机构或开设托班。依据《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机构职能的批复》(烟福编办 〔2023〕89号)区内20家公办幼儿园可以延伸托育服务,现备案1家为福苗幼儿园。
按照《烟台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烟卫〔2023〕 37号)的要求,新设立福山区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利用现有国 有资产约3000 m²独立建筑,新投入资金800万元,可提供150 个托位,与润欣幼儿园实现托幼一体化。我局多次与区发改局对接,根据托育机构建设管理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实际情况,将对我区普惠托育政府指导价格进行定价。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各街道、各社区的人口规模、公共空间规划,居民对托育的需求,进行社区托育服务试点。构建以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为主的托育服务体系,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福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