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福山园、经济开发区管委,区直各部门、单位,驻福各单位:
2024年3月28日,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区民政局和东厅街道办事处承办的《福山区东厅街道村级建制调整及村改社区工作》调整出目录。
二、对于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决策程序 |
1 | 福山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细则 | 《山东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鲁卫发〔2022〕5号) | 区卫健局 | 2024年12月底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