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关于《烟台市福山区出山公墓(二期)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已截止)
征集时间:
2022-03-29 至 2022-04-29
征集单位:
烟台市福山区民政局
公告内容:

烟台市福山区出山公墓(二期)规划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鲁民〔2014〕85号)、《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烟福办字〔2020〕11号)文件精神,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深入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加强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城区公益性公墓不足问题,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满足群众骨灰安放需求,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城乡总体规划和殡葬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规范管理,积极有序地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以达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民政牵头、国有企业组织”的原则,结合区级公益性出山公墓布点规划,在出山公墓一期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建设,建成布局科学合理,配套设施完善区级公益性公墓。建成后的出山公墓,能有效推进区级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搬迁重点项目内散葬坟墓落葬,城乡居民的骨灰安放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公益性惠民殡葬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基本情况

出山公墓(二期)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英山路,东至福山殡仪馆西,南至英山路,西至石井村上山路,北至护林防火通道,距离城区10公里。(二期)建设项目总规划用地52.5亩,总投资约3200万元,计划2022年底开工建设,计划可安放骨灰总量25924个(其中:双穴卧碑墓穴4344座,单人墓800个,草坪葬墓穴1932个,壁葬7404个,花坛葬7100个),海葬纪念碑1处,花坛2处,雕塑2处以及业务办公用房和停车场等。出山公墓(二期)整体设计突出绿色环保、节地生态,有双墓穴卧碑、单人墓穴、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多种生态安葬形式,园区内外设计了停车场、管理服务用房、休息、祭祀、消防等配套功能服务设施,为治丧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四、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

出山公墓(二期)规划建设主要区级国有控股通元公司注资建设,区殡仪馆负责日常运营,区民政局负责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殡葬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对推动我区殡葬改革、倡导文明节俭治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解决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矛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加大舆论宣传,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基础上,通过有效的政策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集中安葬新理念、新风尚。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红白理事会”组织作用,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为,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深化殡葬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开展治理检查,完善监督机制。民政部门要按照殡葬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对公益性公墓的日常监管,有关情况纳入殡葬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和有关资金使用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资金安全,运营规范。监督电话:0535-3465738

意见反馈渠道:1、网络渠道:点击“我要提意见”在线提交意见建议或通过邮箱(ytfsmz@yt.Shandong.cn)反馈。
                               2、现场反馈:烟台市福山区乐福街1号  民政局办公室

                        3、电话反馈:6356235 民政局办公室



福山区民政局

2022年3月24日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福山区民政局关于《出山公墓二期建设方案》解读材料

现将《出山公墓二期建设方案》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鲁民〔2014〕85号)、《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烟福办字〔2020〕11号)文件精神,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深入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加强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城区公益性公墓不足问题,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满足群众骨灰安放需求,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鲁民〔2014〕85号)、《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烟福办字〔2020〕11号)等制定。

三、起草过程

2016年我局委托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出山公墓规划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2018年我局将出山公墓规划建设可行性报告行文报送福山区发改局请求批复,同年12月,福山区发改局对《福山区殡仪馆出山公墓项目(73.5亩)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经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为提升福山区的整体形象,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解决滥埋乱葬等问题。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意见》(鲁民[2014]85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烟政办发[2015]11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同意烟台市福山区出山公墓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为此所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出山公墓分两期建设,一期21亩基础建设已完成,具备安葬条件并投入运营使用,其中双穴卧碑2592座,树葬穴位512个。二期建设项目用地52.5亩,建设时间2022年-2024年,总投资约3200万元,计划可安放骨灰总量25924个(其中:双穴卧碑墓穴4344座,单人墓800个,草坪葬墓穴1932个,壁葬7404个,花坛葬7100个),海葬纪念碑1处,花坛2处,雕塑2处以及业务办公用房和停车场等。

五、建成效果

出山公墓二期整体设计突出绿色环保、节地生态,有双墓穴卧碑、单人墓穴、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多种生态安葬形式,园区内外设计了停车场、管理服务用房、休息、祭祀、消防等配套功能服务设施,为治丧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福山区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意见征集结果:

出山公墓二期规划建设方案(草案),自2022年3月29日- 4月29日,在福山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共征集意见1条,其中采纳1条,采纳内容为增设建设时间2022年-2024年。

采纳理由:制定出山公墓二期规划方案(草案)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建设时限的问题,增设建设时限能够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定时限内完成出山公墓二期建设任务,将切实有效解决城区公益性公墓不足问题,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满足群众骨灰安放需求,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福山区民政局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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