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疃镇

日期: 2021-11-25 来源:福山区高疃镇

联系方式电    话0535-6452995传    真0535-6452995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驻地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00(夏季)、13:30-16:30(冬季)
主要职能(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党政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452995
科室职能负责综合协调镇街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要保密、督查考核、信用建设、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数据信息管理、安全保卫、值班值守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人民武装工作;负责人大及政协联络工作;负责妇女、工会、共青团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名称党建工作办公室(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办公电话0535-6452960
科室职能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做好村务公开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服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名称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998888
科室职能负责制定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产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推进工作,为辖区内企业提供服务;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有关经济普查工作;负责镇街和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根据授权和分工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负责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环境卫生清理、村镇容貌整治和保持等工作。
科室名称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办公电话0535-6452983
科室职能负责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法规;负责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医疗等工作;负责残疾人康复、就业、宣教等工作;负责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相关工作;负责党群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和管理,为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提供党务、政务、便民等“一站式”服务,配合做好村居和社区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有关社会组织做好登记备案及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服务人员、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科技科协、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服务相关工作。
科室名称平安法治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452981
科室职能负责综合治理中心日常运行和管理;负责辖区内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村居(社区)利益协调和纠纷调处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动员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公安、司法、法庭等部门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相关服务工作。
科室名称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6452987
科室职能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理、应急自救、灾害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落实;负责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交通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科室名称综合执法队办公电话0535-6452995
科室职能牵头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赋予镇街和上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授权、委托或下放的执法职责;负责综合执法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统一指挥协调辖区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执法工作,考核评价派驻执法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承担执法业务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科室名称财政经管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6452988
科室职能负责财政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做好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村居经营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农村财务管理,配合做好辖区内村居有关审计工作;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指导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负责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工作。
科室名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6452973
科室职能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林业、水利、渔业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发展农村科技队伍,负责农村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农村科技队伍科技网络的建设;承担技术开发、引进、实验和推广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做好农业、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承担农、林、水、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监管等工作。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高疃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tfu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镇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镇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政府文件

主要包括: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等。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镇政府工作报告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镇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等。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电话0535-6356239;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1:30,2:00-5:00)、区图书馆(地址:文博苑三楼;联系方式:0535-6356031;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联系方式:0535-3029606;服务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3: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须知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www.ytfushan.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5mZDfQbZLlWN9k3MYQWqK)。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驻地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6452995 

2. 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驻地,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5505。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烟台市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https://www.ytfushan.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5mZDfQbZLlWN9k3MYQWqK)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驻地

邮政编码:265505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6452995

电子信箱:fsqgtzdzb@yt.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23

传真:0535-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烟台市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0535-6452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