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金融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9 16:42:39

    一、概述

2014年以来,区金融办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对外发布各类非涉密、非敏感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政务信息,同时着力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源头防范建设,提高信息保密意识。自成立以来通过网站、报纸、刊物、电视台等各种途径共整理、录入、发布信息200余条,区金融办信息公开工作一直沿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区金融办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班子专门开会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确保非涉密、非敏感信息能依法及时公开。

(二)遵章守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保证涉密、敏感信息不上网。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加强官方网站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添加了“工作信息公开”专栏,将区金融办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意见箱、资本市场、保险担保、金融稳定、金融论坛等信息在网上公布。积极回应网民咨询和诉求,通过“网上对话”互动平台,与群众实现零距离对话。

(二)政务微博、微信效果良好。为提高社会影响力,在新浪网开通金融办官方微博“烟台福山金融监管局”,自7月份建立以来,共发布微博56条,目前,粉丝40人。接受网民投诉、建议、咨询等问题,满足了市民网络问政的需求,赢得了老百姓的一致认可。根据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趋势,今年新开通了金融办官方微信“福山资本市场”,定时发送资本市场最新动态,普及最新政策,达到了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效果。

(三)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区金融办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及时公布出台的重要文件,反映区政府重大工作进展,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公开信息。今年在《大众日报》、《烟台晚报》等市级及以上媒体发布各类新闻稿件2篇。

(四)创立福山首份金融刊物,赢得广泛好评。区金融办为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展现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的风采,组织编写了地方性金融刊物《福山金融》,及时将最有价值的信息发布给各金融机构。2014年印发《福山金融》3期。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区金融办按照合法、有效的原则,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各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主要是通过往市金融办、区委办、政府办等部门报送信息,全年报送金融信息200余条,其中向区委办、政府办报送信息50余条,被采用发布40余条。

(二)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服务环境,确保信息发布渠道畅通。为了进一步为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群众多途径依法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区金融办加强了金融平台的建设,在通过中国福山门户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商务政策、公开商务信息的同时,着力加强局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不收费,全部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单位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凡是区金融办拟公开信息,必须由我单位办公室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不涉密、不敏感后方可列入初步公开信息。对确定初步公开的信息,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公开。对拟定公开信息做到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泄密信息不公开,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通过努力,我单位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要进一步加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区金融办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

今后,我单位要加强制度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探索实施网上办公模式,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一条快捷畅通的桥梁。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