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0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tfu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咨询和疑问,请与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山区盐场街11号;邮编:265500;电话:0535-21393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特点,我局主动落实信息“五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公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其中领导信息1条,部门预算3条,行政执法公示14条,重大会议7条,其他信息19条。网上民声回应群众48条,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2万余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回复率100%,办结率100%。加强政策解读工作,2023年,执法局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或转发政策图解382条,解读燃气安全、供暖专题、城市服务进社区系列工作、市容整治、道路改造施工、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加强依申请公开培训工作,熟悉规范要求、掌握答复流程,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质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内容为燃气及违建相关事项,申请人的类别均为自然人,按要求已在申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办理回复完毕,与去年相比,数量降低。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实现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示、建议提案办理、公告通知等栏目,针对各栏目领域进行专项划分,确保政务信息更直观、便捷。与各级媒体合作,以多种形式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宣传政策,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00余篇,其中央级媒体2篇、省级1篇、市级90余篇。同时利用“福山综合执法”自营公众号编辑推送信息380余篇,并多次被“福在福山”区级微信公众号选中素材编辑转发。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与科室、单位考核挂钩,充分调动科室、单位积极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发布,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2023年度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培训3次,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12.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个别干部业务掌握不够熟练、公开内容准确性、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业务培训,落实主体责任,严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城市管理水平。发挥“传帮带”作用,切实解决工作人员业务掌握不够熟练及公开内容准确性、时效性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处理情况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在2023年度,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学习,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学习等方式,组织局属科室、单位认真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15件,内容涉及城建环保、道路交通、社会建设等方面,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拜访等方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深刻了解代表、委员们的真实意愿,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目前所有提案建议已经全部办结,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创新情况:

完善议事机制,实现公开“零距离”,积极配合城市驿站举办的“城事汇客厅”系列活动,邀请广大市民、社区书记、物业公司经理以及相关的职能部门进行深入交流,说问题、讲诉求、提建议、谋发展,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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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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