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门楼镇从六大部分进行年报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本报告电子版通过福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门楼镇联系(地址:福山区门楼镇政府驻地;邮编:265500;电话:0535-647101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门楼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细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基础信息,主动做好机构简介、领导分工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更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准确公开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等信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围绕上级决策背景和依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等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信息。截至目前,年度累计更新达300余条,有效提高了政务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新要求、新变化和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文件精神,门楼镇明确了相关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进行了规范。今年以来,门楼镇通过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收到申请0条,依申请回复0条;线下收到公民邮寄的信息公开申请表0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结0件,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3.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专人负责制,将网站平台管理、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纳入负责制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4.平台建设
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平台”,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重点,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完善平台管理维护常态化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维护政务信息网各目录中的信息,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坚持办好“精彩福新”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分享工作成效,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进展等政务信息,切实方便了群众了解街道工作。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重点领域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捕捉、分析研判涉及重点领域的信息,认真做好回应回复,并实时跟踪动态,将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到位,问题化解到位。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公开2020年度部门财政预算、2019年部门财政决算、2019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公开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6.建议提案办理
严格按照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科学分工,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交办、督办、催办制度,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沟通,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办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目前,上一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条、政协提案2项,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网站公开。
7.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街道各重点牵头部门,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要求各站所高度重视,抓好常态化公开,在保证数量的同时,务必确保信息质量。
二是严格审核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也是与群众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重要环节。门楼镇安排专人负责初步筛选,分管领导对信息进行审核,杜绝了上传信息涉及敏感事项、泄露隐私等情况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1463.4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来源不宽,公开范围不大,主动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在便捷性方面还有待增强。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人员的专业程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途径,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针对性地举办信息公开研讨活动,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门楼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