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44:14

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本报告呈现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邮编:265500,电话:0535-30292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工作需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及时更新领导信息,编制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执法人员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等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板块公示相关信息共12条,发布了各类业务相关通知公告1735条,审批信息101条,营商环境动态16条。回应群众诉求,答复12345政务热线546条,网上民声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涉及施工许可、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等内容,均按时答复,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数量较上年增长7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收取任何申请公开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机制,制定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即撰稿人完成撰写后首先审核校对、科室负责人第二道审核校对、分管领导第三次审核校对,重要信息由主要负责同志再次审核,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严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情况;制定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在工作中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评估,发生情况改变可以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好区政府官网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服务信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问答、行政执法公示等专栏主动公开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2023年累计发布内容294条,内容涵盖企业注册、教师资格认定、公共资源交易等;编制2023年福山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清单、全省通办事项清单、跨省通办事项清单、镇村两级事项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减证便民”服务指南等内容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通知公告板块进行公示,2023年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政务服务清单类信息1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确保每科室均有负责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共面向全局工作人员组织4次集中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评,按照评估指标体系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工作过程中对政务公开的工作认识不够,导致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有所欠缺;另一方面,在政策解读工作中发布信息的形式、内容与角度较为单一,缺少创新。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在需要公开的时间节点及时调度科室避免延误,同时加强内容把关,严格按照规定发布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创新工作,在政策解读工作中更多的加入专家解读、媒体解读视角,避免仅有部门解读单一视角局限性;三是加强与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兄弟单位优点和长处,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福山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方法,深化涉市场主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严格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按时完成。完成在区政府官网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审批公示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影响力,2023年度创新采用“线下+线上”公开模式向企业群众发布信息。在线下多次开展政策宣讲进社区、宪法宣传进社区等面向群众的公开活动,同时积极选派“红链服务员”进入企业了解企业动态、讲解惠企政策;在线上利用政务新媒体、福在福山等渠道向群众公开政务服务信息,便利群众办事。

(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情况。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需要报告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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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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