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4:4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福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烟台市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邮编:265500;电话:0535-63562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发《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核、发布、维护、更新等工作流程;重视政策解读,实行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制发,发布解读材料2条。回应民生关切,实时更新重点民生商品领域价格监测信息,梳理公布文件废止通知及发布关系民生的价格政策等,通过政务热线答复群众问题143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发改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领导信息和机构概况;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事前、事后公示,确保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以及执法结果等政府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把控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本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5项,与上年相比增加1项,通过个人到办公室申请和邮寄信函接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等。其中自然人申请数量5件,事项答复率及事项办结率均达到100%。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编制公开《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长、分管领导三道审核把关机制,重要信息由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严格保证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在政府网站发布内容的维护和管理,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积极发挥福山区政府网站公开栏、区内有关新媒体、门户网站作用,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培训2次,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统筹机制,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和协调,确保内部协调有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质量和速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以及局领导的组织安排下,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存在一票否决问题,无重大错敏、死链、错链、暗链等情况出现,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人员不足,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较多,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信息稿件质量不够高;二是错敏词库更新快,政务公开业务人员查找历史文稿错敏难度较大;三是资金投入不够,对错敏排查、宣传不够到位。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和校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先审后发,建立信息公开登记台账,确保栏目更新及时、信息内容无错敏等。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增强对错敏、死链、错链等易错点、难点的控制力,提高政治敏感度,确保信息内容全面、准确以及公开及时。三是加大经费投入,扩大影响力。开展宣传活动,印发相关的宣传图册,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使政务公开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购买相应软件设备,如错敏排查软件等,减轻工作人员排查错敏的压力,杜绝重大错敏出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方面: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烟台市发改委工作指示,定期公开《烟台市福山区重要民生商品零售价格监测报表》。

(三)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办理情况: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内容为建设民生基础物资储备方面。未收到人大建议。目前,各项提案建议均严格按照办理要求和规定时限全部办复,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结合安全生产等活动,诚邀福山区电力企业、管道企业代表等二十余人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得到了大家的踊跃参与和积极响应。增强了政民互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透明度,增强了政府公信力。

(五)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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