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福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烟台市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崇文街19号;邮编:265500;电话:0535-63562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实际,及时更新领导信息和机构概况;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事前、事后公示,确保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以及执法结果等事项公开透明;制定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标准并及时公布;调整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立足本单位重点工作,梳理公布文件废止通知及发布关系民生的价格政策等,以便社会及时了解发改局工作新动态、新变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发改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把控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本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项,与上年相比增加1项,均通过快递信函方式接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建设项目审查意见等。其中自然人申请数量1件,商业企业申请数量2件,事项答复率及事项办结率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福山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文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长、分管领导三道审核把关机制,重要信息由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严格保证公开内容;认真落实《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在政府网站发布内容的维护和管理,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积极发挥福山区政府网站公开栏、区内有关新媒体、门户网站作用,积极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研究推动工作发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专栏进行公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统筹机制,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质量和速度;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对相关科室进行监督、核查、评议,确保信息公开有专人管、有专人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2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2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2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省、市要求和公众的期许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多以在网站发布信息为主,对重要政策解读的理解存在误区,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部分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三是业务水平仍需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人员基本是兼职人员,且人员易变动,需要加强学习和对接。
2022年,在全面推进公开的同时,我局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差距与不足,虚心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深入研究和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网站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对照薄弱环节,积极整改提升。
三是狠抓学习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学习培训,逐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方面: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方面:及时公开《福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并进行媒体解读。稳步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不断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三)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办理情况:2021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其中,涉及城市建设管理方面1件、经济建设方面1件。收到人大建议3件,其中城建环保类3件,经济发展类1件。目前,各项提案建议均严格按照办理要求和规定时限全部办复,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进一步扩大公众的参与,增强政民互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结合重点项目观摩活动,诚邀市民代表、人大代表以及企业代表等四十余人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得到了大家的踊跃参与和积极响应。
(五)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机关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