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8:12:58

2023年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福山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增强公开实效,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强化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发《福山区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0余条,包括文件解读、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重点领域信息、通知公告及部门工作动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栏目。二是突出重点信息公开,按季度更新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本年度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对现行有效的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公布。三是强化解读回应,本年度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对各类法律条文进行宣传解读,发放明白纸3000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司法局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信息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2023年区司法局动态梳理调整《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下发至各科室,共同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自查并结合区里审查,修改发布信息中的不规范词汇,强化信息发布前审查,消除错别字、不规范词。二是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出台了《2023年福山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公布了8件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对于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规进行报备并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方式坚持以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为主,并依托上级业务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和报刊等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加强交流互动,回应关切。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负责办理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全年开展培训3次,共15人次。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上传本部门信息,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考核评议上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有利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了制度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各个科室上下联动还不够连贯,个别人员对于此项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不够主动,影响了整体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政务公开工作也是一种反向促进机制,使得工作开展的更加规范、有依据,我局个别工作仍离公开条例和规定有差距,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规范。针对上述问题,区司法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如下: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全局意识。召开会议,明确各科室分工责任,打通各科室联通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并形成制度常态化进行下去。 

二是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工作漏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加强督导力度,并根据上级检查结果,及时自查整改,纠正工作方法。

三是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规范化水平。根据公开标准和条例,对照指标,查找自身不足之处,落实到具体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促使局工作更加制度化。最后加强督导力度,并根据上级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问题整改,消除工作漏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区司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在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二是优化公开载体。从办事、公开、互动三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三是加强信息供给。推进数据开放,优先推进法律法规速递、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

(三)2023年区司法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简化材料提交,一次性告知准备材料,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通道,缩短办证时效。二是通过政务新媒体网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法规政策,解答业务咨询,并提供利民、便民的业务申请服务。三是专人负责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审查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常态化信息审查机制,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公文及时主动公开。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

2024年1月30日

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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