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福山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tfu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如需咨询,请与福山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具体地址:福山区城里街139号;邮编:265500;联系电话:0535-635674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规范公开程序,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增强保密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根据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2020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9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40余条,通知公告12条,政策文件2条。我局积极做好网上福山民声工作,2020年共接收民声帖子2个,回复率100%,满意度100%。通过福山区公共服务呼叫平台,接收并回复区长公开电话反馈办件3个。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一是公开福山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公开,公开内容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二是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事项以及行政执法职责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福山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你,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四)平台建设情况
对于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开展。一是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发布有关的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和工作信息;二是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分类重点公开;三是通过福山网上民声、福山区公共服务呼叫平台、福山日报、福山电视台等媒体,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解读。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科室、单位具体实施,办公室督导协调、组织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未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99条,(其他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我局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公开载体,增强公开实效。依托党委政府信息系统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送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或其他公开方式)。
其他信息公开事项如下表所示: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9 | 10 | 31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127534元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2020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省、区要求和公众的期许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多以在网站发布信息为主,对重要政策解读的理解存在误区,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三是业务水平仍需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人员基本是兼职人员,且人员易变动,需要加强学习和对接。
2021年,在全面推进公开的同时,我局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差距与不足,虚心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区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深入研究和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网站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对照薄弱环节,积极整改提升。
三是狠抓学习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学习培训,逐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