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31 11:14:5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福山区司法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公开、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年内,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福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烟台市司法行政网站以及法在福山微信公众号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把信息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同时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49

11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7694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及“三安全一稳定”








4.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于行政执法案卷








8.于行政查询事项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专职队伍能力建设不够。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增加高难动作,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需求。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搭建。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进一步办好微信公证号,充实功能,强化服务,充分发挥“法在福山”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深化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建立运行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办事透明的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