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3:55:3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90号,邮编:265500,电话:0535-631906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和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制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政务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每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审查。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每月公开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每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公开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公示84条,拟审批公示82条,审批公示60条。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民生等平台受理转办的群众咨询投诉事项144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回复率100%,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2023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分类细化政务公开事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23年本单位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按照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调整规范部门文件专栏,对公共监管栏目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及时维护更新;不断强化,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福山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36篇,多渠道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要求各科室、单位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继续全面推进“五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2023年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政务信息培训2次,部门内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同时,在对各科室、单位的年度考核中,专门设置了包括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保密审查情况等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不断发挥考核的督促监督作用,促进各科室、单位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本机关部分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部分信息更新和公开不够及时,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充实;二是目前本机关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和调度工作力度,督促各科室形成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习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二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增加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的政策解读;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克服工作人员少的困难,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落实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充实人员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信息知情权。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未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政府开放日活动、全环境立德树人宣讲活动等,通过开展活动,加深与公众的沟通、了解,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我局报告数据无需要说明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我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

2024年1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