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4:49:3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90号,邮编:265500,电话:0535-631906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查漏补缺,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共设7个栏目,全年累计发布信息445条,确保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公开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已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及时公布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填写《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报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目前共设7个栏目,全年累计发布信息240条。二是通过“福山环境”微信公众号,宣传环保科普知识、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生态环保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绿色实践。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44篇,粉丝数2758。

(五)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信息公开制度(试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试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政务发布公开协调制度》《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 》等制度要求,将此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及对各科室年度考核,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定期参加由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反馈,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水平不高,公开工作不及时,二是各科室合作不协调,工作协同还需磨。三是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不够,对新条例解读学习不深入。

改进措施

下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水平,确保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各科室、中心、大队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的发布和公开。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管理规定,重新优化工作流程,尤其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提高答复效率和质量。

三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突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提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公开栏目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水平,做到信息公开覆盖面全,信息内容质量高、信息公开及时效率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1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未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

2022年1月21日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