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7:4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发《福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2023年,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8条,其中部门其他文件68条,财政预决算公开类信息28条,行政执法类其他文件2条。2023年制作政策解读2篇,积极通过政务热线等方式回复群众提问23条,群众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宗,为自然人申请件,已答复申请人,处理完毕。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与去年相比减少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为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编制公开《福山区财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公开事项内容、要求和时限等逐项落实到单位具体科室,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领导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工作进展非常顺利,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了解财政工作的动态及办事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由财政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向上对接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向下跟进各有关业务科室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度。确保财政信息能及时、准确地公开在福山区政府网站。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业务的副局长领导,办公室主任负责,一名办公室业务人员具体实施,做到工作各项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员确定后,交由本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科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交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进行更新。通过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培训计划方面,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培训1次,日常对发布在互联网上的信息进行逐条检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8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未列入督办计划。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提高的空间,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保密意识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责任明确到人。按照工作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考核化的要求,根据业务内容明确每项信息公开任务的具体责任人。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将政务公开纳入日常督查清单,针对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及时督促跟进。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培训,增强机关干部保密意识,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本年度持续完善财政信息、减税降费信息、财政资金直达等专栏,推动惠企信息广为人知、落地落实。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进行全过程公开,分部门细化公开区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对政府采购相关信息进行发布,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及时公开月度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情况,每季度公开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总结,按年度公开区级专项资金目录、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时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等相关情况;国企监管方面,按年度及时更新区管企业信息、业绩考核等相关情况。

(三)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办结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3件,均已办结,采纳率100%。

(四)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局紧紧围绕民生实事,以政务公开为抓手,立足财政本职工作,及时公开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信息、政府采购检查、民生领域财政补助资金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省市级政府采购、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文件并进行政策解读。严格界定信息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相关说明事项。

无。

(六)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本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需要专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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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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