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9:20:29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按照《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研究2021年9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报。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福山区财政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山区财政局304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山区县府街289号财政局304,电话:0535—63567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积极主动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券限额和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情况,增强对政府采购、直达资金等模块的更新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国办要求我局今年新增直达资金栏目,及时公开直达资金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目前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简介、法规公文、规划信息、财政信息、国资管理、政府采购、直达资金七大栏目。2021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119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共计2件,所有依申请件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形成了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专人负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参加全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对照《2021年福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工作方案,对于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公开,确保信息传达及时。同时加强信息审核,做到公开内容规范有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信息的主要平台,做好财政宣传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在网站公布监督和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疑问。按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第三方监督评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2021年度,全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信访、投诉、咨询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我局紧紧围绕《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完善制度体系、明确工作流程,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是,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公开实用性有待提升、公开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步改进: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提供贴近群众生活、符合群众实际需要的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是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下功夫。通过政务 App、微信精准发布信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升级换代与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办理程序,把好受理关、审核关和答复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福山区财政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件。其中主办人大建议1件,主办政协提案1件。其内容主要涉及老旧小区改造、涉农补贴财政支持力度等方面,我局本着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注重实效、狠抓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对建议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完成了建议提案的答复和落实,建议提案中所提到的问题已全部解决并与代表、委员见面答复,满意率达到100%。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2021年,福山区财政局突出考核引导,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根据编制的《财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行网站页面调整,推进基层财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营造主动公开工作氛围。更新政务公开专栏分工,细化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直达资金监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事业收费等重点领域要求,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福山区财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年报下载: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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