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31 10:47:2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福山区水利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把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加强招商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优化对企业的服务,接受公众监督,切实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进步。2018年全年没有发生信息泄密事件,水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沿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较单一。2019年,我局公开的信息多为月报、业务数据类信息,内容较为单一。 

2.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有的信息没有能及时主动发布在福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2.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3.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