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6-03-23 09:13:47

2015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522号《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福山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福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福山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福山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试行)》《信息公开日常审核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2015年全区科学发展考核体系,通过目标管理手段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中国福山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把中国福山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做为全区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府网站首页醒目位置添加了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意见箱、申请处理流程、年度报告在网上公布。通过今日福山通知通告镇街动态部门动态政府文件等栏目,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00余条。积极回应网民咨询和诉求,通过网上对话政民互动平台,与群众实现零距离对话,今年以来回复群众网上留言1208条,部门回复率达到97.3%二是政务微信效果良好。将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新渠道,进一步完善官方微信福在福山模块设置,开设了名片福山、印象福山、微视福山、阳光对话服务中心等固定模块,每日定时发送当日新闻、社会民生政策等内容,解答群众关心关切的供暖供热、城市管理、道路整修、医疗报销等热点、难点问题极大满足了市民网络问政的需求,赢得了老百姓的一致认可。截至目前,福在福山发布各类信息800余条,线上跟网民互动达300多人次。三是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重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及时公布出台的重要文件,反映区政府重大工作进展,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公开信息。今年在《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6点》《大小新闻》《今日头条》等市级及以上媒体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000篇。

三、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2015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系统收到6件,通过邮寄渠道收到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等内容。2015年,所有申请均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对当事人进行了回复。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制定《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积极组织区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教体局、物价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公开责任和时限,确保了重点领域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

一是切实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根据相关要求,将区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在福山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据统计,2016年区本级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468万元,比2015年预算下降5%,实现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0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4万元,公务接待费554万元。

二是切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除涉及国家机密、供应商商业机密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外,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政府采购成交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

是切实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对城乡低保救助,严格落实三榜公示制度,严格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镇街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等工作程序,确保低保金发放公开公正。2015年对全区城乡低保家庭进行了全面复核,签订了规范服务承诺书,核查出的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进行依规退保,确保了低保救助始终在阳光下操作和运行。

是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和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信息公开。对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信息,所有制定出台的全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政策规定、调整等,均及时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开。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法定程序,扩大社会公众对征收补偿工作的参与度,依法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实完善中国福山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积极向大小新闻今日头条等软件平台投报高质量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民众知情权。二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学校教育、保障房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等信息,及时地对社会公开公示。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力度。对各镇街和区直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各镇街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镇街和区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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