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4-03-31 09:4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福山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邮编:265500;电话:0535-6356192;传真:0535-6356375;电子邮箱:ytfszf@126.com)。

一、概述

2013年,福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福山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福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区政府办信息中心为此项工作日常工作机构,抽调两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全面收集、认真审核、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并做好各镇街、高新区福山园和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目前,福山区4个镇政府、3个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福山园管委和54个区直部门全部成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福山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福山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试行)》、《信息公开日常审核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我区及时组织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教体局、物价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公开内容,落实公开责任,确保了重点领域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2%;政策法规类信息86条,占3%;规划计划类信息32条,占2%;业务类信息2817条,占90%;统计数据类信息37条,占1%;其它类信息89条,占2%。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比2012年增长了72%。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把中国福山门户网站(www.ytfushan.gov.cn)做为全区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府网站首页醒目位置添加了“福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意见箱、申请处理流程在网上公布。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开设了@福山发布平台,发布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及时回应网民关切,与网民平等交流互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信函申请15件,网上申请3件,全部已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区政府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未予以公开。监督检查实行日常网上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法。日常网上监督检查通过查看镇街和政府部门网站随机进行,重点抽查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监察局统一组织,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检查组,对各镇街、高新区福山园和区直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并对信息工作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深度不够、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等问题。2014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实完善“中国福山”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信息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民众知情权。

二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学校教育、保障房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等信息,及时地对社会公开公示。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力度。对各镇街和区直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各镇街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镇街和区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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