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文化艺术与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文物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拟定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管理与指导社会艺术培训工作。
(四)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组织、承办全区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阵地建设。
(五)管理全区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指导全区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及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全区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的相互合作、协调发展。
(六)监督管理全区印制企业和出版发行工作;组织查处出版环节上的违规违法行为。
(七)管理全区文物事业,研究拟定文物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出境、宣传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文化娱乐和演出、美术等营业性文化活动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经营活动的管理;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协调,参与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内设机构〗
区文化中心内设1个职能科室和4个下属单位。
(一)科室
办公室 电话:6356013
(二)下属单位
1、福山区文化馆 电话:0535-6356031
2、福山区图书馆 电话:0535-6356032
3、福山区文物管理所 电话:0535-6356037
4、福山区文化市场稽查队 电话:0535-6356013
《福山区文化局行政处罚裁权量执行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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