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概况
单位全称: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山区分局
单位地址: 福山区南苑街 67 号
邮政编码: 265500
公开电话: ( 0535 ) 6302925
二、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监督实施国家和省药品标准、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标准、医疗机构制剂标准、中药材炮制规范。按有关规定对申请注册的药用辅料、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和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品种进行初审。
(三)监督实施国家制定的药品研制、生产、经营等各项质量管理规范。负责新开办的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初审。
(四)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
(五)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负责新开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初审。
(六)监督抽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管药品流通市场和中药材集贸市场。
(七)依法审核并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品广告。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方针、政策。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依法进行保健品许可的监督管理。
(九)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相对人资格培训与管理工作。
(十)承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科室职责
1 、办公室职责(电话: 6302925 )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提案、督办、统计、保密、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安全保卫、后勤服务、行政接待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财务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立法调研、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审核本局行政处罚决定;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赔偿、组织听证等工作。负责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局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党纪政纪廉政教育,组织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对口市局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科。
2 、综合科职责(电话: 6365216 )
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药包材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实施 GMP 、 GSP 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审批;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负责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初审;负责辖区内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年度验证、换证、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审核并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品广告。
对口市局科室:药品管理科、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科、市行政审批中心药监局窗口。
3 、稽查队职责(电话: 6302995 )
负责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及保健品、化妆品的行为,处理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及保健品、化妆品案件;受理投诉、举报涉药(械)及保健品、化妆品案件;监督中药材集贸市场。
对口市局科室:稽查大队。
4 、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职责(电话: 6368617 )
负责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综合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督查督办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牵头组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对口市局科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局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