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审计统计工作;管理宣传、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保卫等项事务;管理审计事业经费。
电话:6363382
(二)财政金融审计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同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区级国库办理区级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和区财政等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对区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市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市属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电话:6365184
(三)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与本级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电话:6365134
(四)经贸审计科
负责审计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区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境外企业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审计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改和报批;办理有关协调工作,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建议;组织对局机关和经济责任审计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核与复核局机关和经济责任审计处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管理指导全区内审工作。
电话:6365184
(五)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负责对政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和党群部门、镇党委、街道工委正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电话:6363382
《审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点击查看
(第1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