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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
一、申办建筑工程防火审核
1、申办范围:我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和民用建筑(构筑)工程,须将建筑工程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区消防大队审核。
2、所需资料:具有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工程全套图纸及设计说明;国家、省重点工程、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同时提交消防设计专篇。
3、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连同设计图纸资料向区消防大队送审。2、区消防大队审核建筑工程,一般工程在5个工作日内审结;国家、省重点工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审结,需专家论证的建筑工程,在20个工作日内审结,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依据:《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5、受理部门: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申办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
1、申办范围:我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和民用建筑(构筑)工程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需将自动消防设施工程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区消防大队审核。
2、所需资料:具有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自动消防设施工程图纸及设计说明。
3、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连同设计图纸资料向区消防大队送审。2、区消防大队审核自动消防设施工程,一般工程在10个工作内审结;国家、省重点工程在20个工作日内审结。
4、依据:《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5、受理部门:区公安消防大队。
三、申办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
1、申办范围:我区范围内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需将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区消防大队审核。
2、所需资料:具有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图纸及设计说明;选用的防火材料检测报告及质量合格证明。
3、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填报《建筑工程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连同设计图纸资料向区消防大队送审。2、区消防大队审核内部装修工程,一般工程在5个工作内审结;国家、省重点工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审结。
4、依据:《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5、受理部门:区公安消防大队。
四、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申办范围:我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竣工后,需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2、所需资料:建筑工程竣工图及初验有关资料;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档案等。
3、申办程序:1、工程竣工后,需领取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连同竣工图、建筑消防设施有关检测、初验等技术资料向区消防大队送审。2、区公安消防大队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3个工作日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依据:《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5、受理部门:区公安消防大队。
五、申请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竣工检测
1、申办范围:我区范围内建筑工程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需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竣工检测。
2、所需资料:竣工图;建筑技术档案及有关资料。
3、申办程序:1、工程竣工后,需领取填报《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申请表》报送市公安消防部门。2、收到申请后,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通知法定检测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检测完毕,并出具检测报告。
4、依据:《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5、受理部门:市公安消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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