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110042641348/2024-01520 成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机构: 福山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4年4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4-04-29 10:01    来源:福山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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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4年4月29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429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29日-20245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6319821(行政许可科)

    真:0535-6319065

通讯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编:265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烟福环审报告表〔2024〕27号.doc

烟福环审报告表〔2024〕27

20240429

2

烟福环审报告表〔2024〕28号.doc

烟福环审报告表〔2024〕28

20240429

3

烟福环审报告表〔2024〕29号.doc

烟福环审报告表〔2024〕29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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