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 督检查 |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检查 | 省内国家级和省 级历史文化名城 、名镇、名村 | 一般检 查事项 | 企业抽查比例为5%, 抽查1次 | 不少于1个历史文化名城、不少于2个历史文化名镇、不少于2个历史文化名村。 | 4-10月 | 省、市、区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 |
2 |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省内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 一般检 查事项 | 企业抽查比例为5%, 抽查1次 | 不少于1个历史文化名城、不少于2个历史文化名镇、不少于2个历史文化名村。 | 4-10月 | 省、市、区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 |
3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 | 检查有关单位执行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情况,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情况。 | 一般检 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2家 | 9-10月 | 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 |
4 | 对住房保障行为 的监督检查 | 对住房保障行为 的监督检查 |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 于5%,抽查频次根 据监管需要确定 | 8家 | 4月—10月 | 省级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 |
辖区内的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 于2%,抽查频次根 据监管需要确定 | 200户 |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 ||||
5 | 对城市危险房屋 的监督检查 | 对城市危险房屋 的监督检查 | 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城市房屋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个 | 5-7月 | 省、市住建局物业科、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
6 | 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 涉及建筑主体和 承重结构变动的 装修活动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个 | 6-8月 | 省、市住建局物业科、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
7 | 对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报批的行政检查 | 对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报批的行政检查 | 在村庄、集镇规 划区内公共场所 修建临时建筑等 设施的建设单位 和个人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不少于2个镇。 | 4-10月 | 省、市住建局村镇 建设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
8 | 对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注册建筑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4月 | 省、市住建局勘察 设计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 |
9 | 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注册建造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4月-5月 | 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
10 |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勘察设计注 册工程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6月-7月 | 省、市住建局勘察 设计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 |
11 |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全部 | 8月-9月 | 省、市住建局质安 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
12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9月-10月 | 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
13 |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注册房地 产估价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10月 | 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