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起因保管不善,将福山区河滨南路1号5号楼2单元301号,房产证证号:S39156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证号:S39156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宪勇 、 曾秀敏 、 曾秀英
曾秀卿 、 曾鹏飞 、曾琳 、 王言香
2023年03月24日
(公告期15个工作日)
索引号: | 11370600004264345R/2023-01013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机构: | 福山区自然资源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曾昭起因保管不善,将福山区河滨南路1号5号楼2单元301号,房产证证号:S39156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证号:S39156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宪勇 、 曾秀敏 、 曾秀英
曾秀卿 、 曾鹏飞 、曾琳 、 王言香
2023年03月24日
(公告期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