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总结

日期:2022-06-30 10:13    来源:福山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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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区共有脱贫享受政策户1565户、2283人,其中,因病致贫占44.7%,因残致贫占47.2%,人均年收入为12355元;监测帮扶户20户、28人,全部为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均年收入为11589元。今年以来内,始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保持现有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分类做好帮扶政策的延续、优化、调整工作,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做好一般脱贫享受政策户分类管理工作。1月7日,市乡村振兴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一般脱贫享受政策户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开展集中摸排,及时将符合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的录入“山东数字民政”系统,并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常态化开展分类管理工作。经比对,我区脱贫享受政策户及监测帮扶户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占比81.2%,未享受低保和特困供养共有435人,已于2月底前协调区民政将其中符合政策的404人(除去期间纳入低保、纳入特困供养、户籍迁出、死亡以及有正式工作岗位单位缴纳社保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边缘人口,占比92.9%。目前,该工作完成度居全市第一,得到市乡村振兴局的认可。

二是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根据省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要求,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预警信息筛查比对工作,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新增的预警信息提供至区乡村振兴局统一汇总,7日前将预警信息反馈至各镇街,并组织镇村干部逐户开展调查核实,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台账管理和对账销号制度,逐条建立预警信息台账。

三是开展重点人群集中摸排走访活动。区乡村振兴局会同民政、住建、医保等有关部门和镇街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研究部署对未纳入监测帮扶范围的特殊重点人群集中走访摸排工作。组织镇村干部对照各部门反馈名单开展摸排走访,共走访低保家庭1270户1716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365户398人、低保边缘家庭184户261人、大病重病患者693户801人、重度残疾人1282户1583人、一户多残家庭60户138人、困难失能老年人64户88人、困境未成年人10户10人,未发现符合纳入监测帮扶范围人口。疫情期间,由于大病重病人员涉及范围较广,且多数居住在子女家或住院中,情况较为复杂,无法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只能通过电话了解,或向村干部和邻居等了解,为避免遗漏和信息调查不全的情况发生,计划对这部分群体于5月底前进行二次走访,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是做好脱贫人口、动态监测户等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按照市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脱贫人口、动态监测户等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区乡村振兴局立即组织第一、第二帮扶责任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掌握脱贫人口、监测帮扶人口的疫情防控情况、生活必需品储备情况,并要求镇村重点关注自身防控能力较弱和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帮助其做好疫情防控和相关帮扶工作,并帮助其采购、代购生活必需品和送饭、送医、送药等,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脱贫攻坚是集中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乡村振兴是实现全域均衡、逐步解决相对贫困的重要有效路径,为全面落实好中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继续落实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将重点抓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压实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日常监测责任,加强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出现的临时性、突发性、支出型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同时,加强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人口第一时间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帮扶。对村级防止返贫重点监测农户台账实行实时更新,实时完善,实时检验台账是否扎实,真正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二要稳步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今年,我区共统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45万元,市级资金270万元,区级资金185万元,建设各类项目20个。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各级用于实施产业项目的衔接资金占全部衔接资金的比例要高于上年,且要达到50%以上。经镇村研究申报、专家组审核,共投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35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22万元、市级资金133万元)建设产业发展项目3个,投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176.94万元建设基础设施项目12个,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挥致富项目辐射带动作用,改善村居环境,持续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要扎实开展公益岗安排工作。配合区人社局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以及政策制定、人员认定等工作。统筹省级衔接资金19万元,用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帮扶对象中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补助。优先安排非低保和分散供养的一般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帮扶户实现100%就业,截至目前,各镇街共申报公益岗位人员93名。

四要加强金融帮扶工作。认真落实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帮扶户和一般农户信贷需求,用好小额信贷和齐鲁富民贷等金融工具,与农业银行福山支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应贷尽贷。

五要做好省内协作帮扶。年内安排资金260万元,按照省市要求在产业合作、商贸物流、园区建设、人才培育、劳务协作等方面加大对帮扶地区的支持,促进两地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确保省内协作纵深推进,切实将帮扶成效转化为地方发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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