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2024年实现DRG“全覆盖”

日期: 2022-04-07 17:09      来源: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2019年,烟台市启动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推进策略,目前全市已有35家医疗机构进入DRG实际付费,其中福山区人民医院、烟台鲁东医院于2022年1月纳入DRG实际付费。

积极推进DRG模拟付费

4月8日,福山区医保局召开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推进会,福山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医保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及7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提出了福山区2022年DRG支付方式改革全年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会议明确,2022年上半年,将烟台市福山天府医院、烟台弘意中西医结合医院纳入DRG模拟付费范围,同步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数据流转,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022年下半年,根据模拟付费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实际付费范围,同步在福山区妇幼保健院、福山天府中医院、烟台象楠中医整骨医院、烟台仁济泌尿外科医院、烟台桂涛骨科医院5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启动符合条件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模拟付费,并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DRG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

近日,省医保局印发《山东省DI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给出了DRG付费改革时间表,从2022到2024,全面完成DIG/DIP支付方式改革任务,2023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和医保基金全覆盖,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四个全面覆盖”任务。福山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将于2023年实现符合条件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全覆盖。

DRG付费是按照患者的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推行DRG后,按病种收入设定“天花板”,要求医院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倒逼医院从激励多做项目多收入才能多得的绩效模式,向成本控制为主转型升级,推动临床路径更科学、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通过结余留用等方式,让患者、医保和医药机构在降费提质上相向而行。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