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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1004264003A/2022-02348 成文日期: 2022-04-30
发布机构: 福山区住建局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负责人解读《福山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2-04-30      来源: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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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福山区住建局局长吕道飞,2022年4月30日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福山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今天我围绕群众关心的任务目标和补贴政策方面,解读一下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福山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完成城区清洁取暖改造2045户;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8078户;城区建筑节能改造12.63万平方米;农村建筑节能改造697户,并按要求完成市级分配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任务。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因地制宜推广燃气壁挂炉、热泵热风机、生物质水暖炉等多种清洁取暖设备。优先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环境敏感点周边的散煤用户纳入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中,优先进行改造替代。

下面我讲一下具体的补贴政策:

集中式生物质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生物质采暖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818元,区级资金为2182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按招投标等文件为准。对三年试点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集中式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生物质水暖炉补贴政策。生物质水暖炉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补贴,其中市级资金为1000元,区级资金为2000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按招投标等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生物质燃料补贴政策。对生物质水暖炉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成型燃料每吨补贴5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燃料用量2吨),其中市级资金为200元,县级资金为800元,补贴时间为3年。补贴认证方式以发票为准。

我的解读就到这里,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可以与福山区住建局联系,联系电话:0535-6353019。谢谢大家!

政策联系人:福山区住建局 吴加加

联系电话:0535-6353019

现场解答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6号政策法规科108室

现场解答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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