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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列席】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日期:2022-03-29      来源: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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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杨东霖同志主持召开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宫伟程、姜晶晶两名群众列席第二个议题。

一、听取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意见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分工协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任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担当作为、协同配合,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我区建筑市场规范化水平。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切实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综合治理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三要严格执法监管。要加强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水平。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对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作出处理,特别是对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进行公开曝光,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

二、听取区人社局关于福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公益性岗位扩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省、市层面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强调部署,郑德雁市长作出批示,要求加快推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市长批示精神,全力抓好推进落实,不折不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确保把岗位管好、人员用好、好事办好。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市级统筹、区市负总责、镇街具体落实、村居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扛牢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按照“财政投入+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在满足落实其他稳就业政策需要的同时,保障城镇公益性岗位资金需求。要统筹使用涉农存量资金,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需求。二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要发扬“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建立时间表、路线图,全速推进落实。省里要求,公益性岗位开发原则上每年一季度集中开展,我区工作距离省里要求的目标进度还有很大差距,要坚持抓进度、优结构并重,集中力量、抓紧时间,打好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攻坚战。三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使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需求摸排,抓好岗位开发、人员认定上岗等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人员日常管理使用和监督考核,及时兑现落实岗位待遇,积极利用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要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压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要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考核激励制度,加强对岗位、人员“双实名”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疫情防控等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提升管理服务能效。

列席代表:宫伟程、姜晶晶

三、听取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统筹领导。区里成立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镇街园区负责项目用地涉及的征地搬迁、清表、场地平整等相关工作,消除闲置土地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开工障碍。二要依法依规快速推进。实施“先存后增”用地保障模式,积极推行“以地招商”,优先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批而未供土地进行项目匹配、招商引资;按照优先保障大项目、好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的原则,合理分配新增指标,有效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实施“标准地”出让,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开工作为配置用地指标的依据,从源头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严格项目准入和跟踪监管,项目土地摘牌后,由属地镇街园区、招商引资单位与项目方签订“标准地”履约合同,明确开竣工、投达产时间;坚持“以用为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招商谁负责”的原则,对可利用的闲置土地,明确责任主体,有效消除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开工障碍,促进尽早开工建设;通过政府收储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市场主体改造等多种形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三要加大资金保障。对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储备、闲置土地收回等所需资金以及土地盘活过程中调查摸底、评价认定、项目实施等工作费用,区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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