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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1004264003A/2022-04503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发文机关编码: 3706110009 文件所属单位: 福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机关: 福山区人民政府 公文种类: 通知
发文字号: 烟福政发〔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3-11
关键词: 粮食 安全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3-11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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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意见

烟福政发〔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一)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按照国务院、省和烟台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 构建镇街责任与部门责任有机结合的粮食安全责任保障体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供应和流通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区域粮食安全。(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各镇街)

(二)明确粮食安全镇街责任。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必须切实承担起保障本辖区粮食安全的责任,包括: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提高粮食流通能力,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要将粮食安全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村(居)和有关单位。(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落实粮食安全部门责任。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确保粮食安全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区发改局要发挥综合部门职能,抓好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加强粮食安全重大事项的调度协调,加强粮食统计信息服务和市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原粮质量和地方储备粮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区财政局要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加强对粮食安全相关工作的扶持和保障;区科技局要发挥科技创新对保障粮食安全的支撑作用,加强粮食新品种培育和增产技术研发应用;区农业农村局要抓好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良种培育、耕地环境检测治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食品在市场流通;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监管,对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和安全生产等承担监管责任。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保障粮食安全的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 

二、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提高耕地质量,守住耕地红线。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积极引导实施耕地用养结合的轮作制度,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建立和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局, 各镇街)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编制实施福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建设任务的镇街要依据上级的建设规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落实到地块。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管道灌溉、滴灌、喷灌等节水技术,加快建成灌溉方式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节水灌溉体系。(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三)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加强粮食增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一批粮食绿色增产技术。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普及新型云农业科技园模式,带动互联网+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强化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实现粮食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创活动,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推进区、镇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推行“保姆式”“菜单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托管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粮食领域公益性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提高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工程,改善粮食生产环境。推广水肥一体化和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粮食生产资源利用效率。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降低农药污染。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生物和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 )  

三、调动和保护种粮积极性

(一)落实完善粮食扶持政策。继续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和落实粮食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稳步推进涉农财政资金整合,提高补贴精准性和指向性。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位。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抓好粮食收购。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监管国有企业粮食收购工作;区发改局指导和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

(三)努力提高种粮效益。建立粮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引导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健全重要农资储备制度,稳定农资价格。(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落实并管好地方粮食储备

(一)落实地方粮食储备。按照国务院、省、烟台市关于建立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足量建立地方储备粮,并适时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保管、轮换等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资金等支出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风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并列入预算解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完善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更好地发挥储备粮轮换在市场供求中的削峰填谷作用。加快现代化粮库建设步伐,提高地方储备粮监管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一)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络,确保每个镇街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区政府驻地附近建设一处较大示范网点,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配送中心。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成品粮储备。采取企业自愿、政府认定、签订合同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承担应急加工供应任务并适当给予补助资金。提高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能力,保障城区人口15天供应量的成品粮油储备规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完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及时准确。落实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督促各类涉粮企业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建立经营台账,定期向区发改局报送统计数据。发挥省、市、区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和物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在粮食监测预警中的作用,做到未涨先知、未抢先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局)

(三)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加快建立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 所有涉粮企业全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完善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强化粮食库存检查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检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一)加强源头治理。加强耕地与粮食作物重金属污染调查监测,土壤受污染严重地区要采取耕地土壤修复、调整种植结构、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等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粮食污染。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广高效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2022年全年实现化肥、农药投入零增长。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积极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有效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配齐配足必要的粮食检测人员和快速检测设备,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业务经费。区发改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新收获粮食、库存粮食和市场流通粮食质量检测密度,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检验检测中心)

七、推进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

(一)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粮情教育,宣传粮食产需形势,积极倡导合理、健康的饮食文化,使节约粮食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加大反对食品浪费宣传报道力度,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组织好“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做好“节约一粒粮”等公益活动宣传。(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二)全面实施节粮减损。在粮食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大幅度降低粮食损耗。大力推广农户科学储粮。引导督促粮食加工企业合理控制加工精度,避免过度加工造成粮食浪费和营养流失,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八、强化政策措施和监督考核

(一)强化粮食安全政策措施。要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强对粮食重要政策的科学谋划、统筹设计,涉及粮食安全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要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粮食风险基金全部用于粮食方面并及时足额安排拨付。(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建立粮食安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涉及粮食安全的生产、流通、储备等重大问题,区发改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每年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及时发现、解决粮食安全领域相关问题;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各镇街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督促检查。区审计局要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审计内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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