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2022-11-19 承办单位: 福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机构: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19
会议编号: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编号: 49

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9号关于加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解决百姓就医困难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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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莲、李玉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解决百姓就医困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财政投入,提升硬件设施配备水平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福山区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制发了《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烟福发〔2020〕12号),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由区政府统筹安排,并用3—5年时间逐年化解合规债务,逐步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负担,保障了基层群众就医需求。例如,为保障一体化村卫生室正常运营,逐步提升硬件设施配备水平,2020年至今,共投入一体化村卫生室运行补助资金351万元,新建村卫生室补助资金4万元,改扩建村卫生室补助资金20万元,完成新建2处、改扩建10处标准化村卫生室。同时,投资50万元在全区10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发热哨点诊室,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疫情防控能力。

二、强化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机构服务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结合我区实际,2019年至今,福山区选派5名“业务院长”,通过“传、帮、带、教”的形式为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特色专科10个,新开展手术数量6种,培养业务骨干15人,建设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累计转诊200余人次,联系支援设备3件,价值2万元。37名“百名专家”每周到基层至少坐诊一天。选派74名“千名医生”进村入户开展诊疗保健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初步解决了镇村两级医疗专业技术薄弱、服务能力不足问题。

下一步,福山区卫健局将以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争取更多对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等方面的资金,减轻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行负担,同时把“帮扶专家”选派工作同本单位绩效考评、职称评定、评先树优挂钩,确保人员到岗,工作到岗,实现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和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切实为基层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烟台市福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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