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2022-11-18 承办单位: 人社局
发布机构: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18
会议编号: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编号: 46

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号关于加强农村养老领域基层基础力量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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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明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领域基层基础力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民政部门着力养老体系建设,现有养老设施89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处、农村幸福院66处。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幅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是省委、省 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定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省市先后出台相关文件,我区于3月份制定了《福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和《福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的“区市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村(社区)日常管理使用”原则,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类 型。其中社会事业类岗位主要是从事养老护理、幼儿托管、课后服务、扶残助残、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为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调度,区人社局牵头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工作会议,多方听取意见和岗位需求,截止目前共开设乡村公益性岗位1086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73个,有力充实了农村和社区的人员队伍,2023年还将开发公益性岗位1459个,2024年、2025年每年分别开发公益性岗位730个,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更好地服务基层百姓各项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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